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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南充市科技局 南充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17年度南充市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5 15:39:26    编辑:admin    阅读:

市辖三区、南充经开区、西充县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有关单位:

根据《南充市科技专项项目及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市科技重点工作,启动2017年度南充市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7年度南充市科技专项资金项目分为: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以下简称研发资金项目),填写研发资金项目申报书;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填写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申报书;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填写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农业科技园区专项,填写农业科技园区专项项目申报书。

二、申报程序

全部实行网上申报。

(一)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申报单位及申报人登录南充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网站(网址:http//www.ncnet.ac.cn),点击综合管理平台选择用户类型进行身份注册(申报单位须先注册),实名认证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的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可直接申报。

(二)申报个人填报

项目申报人登录综合管理平台,凭用户名和密码从个人用户进入申报系统,根据拟申报项目类别和项目申报指南,按照提示,在线填写、提交并打印申报书。

(三)申报单位审核上报

申报单位凭用户名和密码从综合管理平台登录,进行项目申报的电子审批。申报单位认真审核申报人提交的《项目申报书》纸质文本,确认与网上申报系统中的电子文档一致,签署意见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单位名称与公章必须一致),报送当地科技主管部门,经归口科技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形成正式推荐文件,一式2份(具体以指南要求为准)报市科技局;市直属事业单位、驻市高校、科研院所申报材料一式2份直接报市科技局。

三、申报要求

(一)凡在南充市辖三区、经开区、西充县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以及其他具备科研开发或科技服务能力的单位,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并符合项目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

(二)多家单位联合申报,所列合作单位均须在申报书中加盖公章,指南有明确要求的需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

(三)企业牵头或企业参与申报项目的,匹配资金比例不低于1:1,并出具资金配套承诺书和自筹能力证明材料(具体以相关指南要求为准)。

(四)每个项目申报人限申报本年度市科技专项项目1项,目前承担有尚未结题验收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五)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

(六)项目申报人必须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或有本科学历并在相关行业工作满五年(具体以相关指南要求为准)。

(七)项目申报单位要对项目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报送项目纸质材料的同时须报送项目单位承诺书和申报人技术职称或学历证书复印件(将承诺书和技术职称或学历证书复印件附在纸质材料最后)。附件材料均需在项目申报系统扫描上传,否则不予受理。

(八)西南石油大学、川北医学院与市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市财政预算了专项经费,因此西南石油大学系统、川北医学院系统不再申报今年市本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项目。

四、申报时限

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1798日—2017926日;

纸质材料报送至归口部门截止时间:2017927日,逾期不予受理;

归口部门报送市科技局截止时间:20179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业务咨询及联系人

(一)指南咨询

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申报指南:李晋贤 2236263

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申报指南:唐飞2254322

科技成果转化专项申报指南:赵全昱2223280

农业科技园区专项申报指南:陈光辉2223283

(二)申报流程及技术咨询

计划科:伍思睿    2236263

情报所:黄军   2666025

(三)联系人及地址

市科技局发展计划科:李晋贤  2236263

市财政局教科文科:陈敏  2260786

地址:南充市万年西路2号市政府1号楼11楼(市科技局)

南充市万年西路2号市政府2号楼8楼(市财政局)

 

附件:1. 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申报指南

2. 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申报指南

             3. 科技成果转化专项申报指南

4. 农业科技园区专项申报指南  

 

 

南充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南充市财政局

                              201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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