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高新孵化园企业入驻说明
发布时间:2018-11-13 15:56:18 编辑:gxfhync 阅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南充高新孵化园孵化和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职能,园区结合《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高[2010]680号)和《四川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办法》(川科高〔2016〕18号)对入园、在孵企业的要求,规范园区企业入驻条件、标准及流程,优化园区企业入驻管理,挑选符合园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方向与南充市产业布局的科技型企业入驻,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入驻条件
(一)新企业注册地址必须在本孵化园内。
(二)迁入企业注册时间不得超过3年,并且入驻当年,上年营业收入总额不得超过200万元,
(三)企业注册资金应符合国家对孵化园孵化企业的相关规定,不得超过300万;特殊情况可放宽,最多不得超过500万元。
(四)企业团队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对技术、市场、经营和管理有一定驾驭能力。
(五)满足第五条专业方向要求的。
第三条 申请入驻企业出现下列情况,原则上不予入驻:
(一)企业隶某企业的分公司。
(二)有损国家主权、危及国家安全或社会公共利益,有环境污染,不符合国家、省、市、区经济发展要求,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三)采取欺诈手段,骗取入驻资格的企业。
第四条 已递交入驻申请的企业出现下列情况,应在30个工作日内向园区重新申请入驻:
(一)与其他公司、企业或经济组织合并的;
(二)企业分立的;
(三)更换名称的;
(四)生产经营范围有改变的。
第五条 申请入驻企业应满足以下专业方向:
(一)高端装备制造
(二)互联网+(科技领域)
(三)电子信息技术
(四)新能源、新材料
(五)油气、化工
(六)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
(七)与南充产业发展相关的具有市场前景好的高新技术项目。
注:其他行业原则上不予申请入驻,但如果企业在本区域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可申请。
第三章 提交资料
第六条 企业申请入驻园区时,须向园区提供如下资料:(一)入驻申请表(见附表一);
(二)项目商业计划书,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管理(含团队情况)、产品/服务/技术、市场计划、资金规划等内容;
(三)项目目标与进度安排,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启动后团队、产品/服务/技术、市场三方面在入驻后三个月目标、半年目标、一年目标等内容。
说明:
1、迁入企业必须准确、有效的提供上年度财务报表。
2、上述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鲜章。
3、原则上同一法人在本园区只能申请入驻一家企业。
第四章 办理流程
第七条 申请入驻到南充高新孵化园的受理流程如下:(一)新企业申请入驻流程:
1、咨询入驻的相关情况。
2、提交资料(按照本细则第五条内容执行)。
3、资料审核,路演审核。
4、资料审核通过后,到工商部门进行核名登记。
5、核名通过后,持核名通知单,到孵化园进行登记,缴纳入驻保证金。
6、入驻保证金缴清后,到孵化园办理场地证明。
7、持场地证明办理营业执照及相关章、证。
8、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及运营管理、技术研发核心人才的身份证原件、学历证明原件、职称(职务)证书原件、公章到孵化园签订孵化协议,办理入驻手续,统一安排办公场地。
(二)迁入企业申请入驻流程:
1、咨询入驻的相关情况。
2、提交资料(按照本细则第五条内容执行)。
3、资料审核,路演审核。
4、资料审核通过后,到工商部门进行核名登记。
5、核名通过后,持核名通知单,到孵化园进行登记,缴纳入驻保证金。
6、入驻保证金缴清后,到孵化园办理场地证明,变更地址。
7、持场地证明办理营业执照及相关章、证。
8、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及运营管理、技术研发核心人才的身份证原件、学历证明原件、职称(职务)证书原件、公章到孵化园签订孵化协议,办理入驻手续,统一安排办公场地。
第五章 费用及其他
详见:南充高新孵化园企业入驻细则(最新)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西南石油大学(南充)科技园管理有限公司。
西南石油大学(南充)科技园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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